我(29歲女性)在公司待了四年。公司有推薦獎勵制度,我用過兩次,每次都推薦了表現良好的人,這也是為什麼我推薦別人時會被認真看待的原因。今年七月,我妹妹(26歲女性)請我幫她推薦另一樓層的協調員職缺。我拒絕了。我沒有用難聽的語氣,而是說:我可以陪她修改履歷、模擬面試、告訴她評審可能會問什麼問題,所有事情都願意幫她準備,但我絕不會在申請表上簽名。原因很簡單——我已經幫過她一次了。四年前,我在一家診所上班時,幫她找到了一份工作。結果她總是遲到,到了第六週突然完全失聯,也沒通知任何人,而我則不得不接手她的工作,還得向主管道歉整整一個月。她從來沒有真正承認過這件事。她反而說我太小題大做了,只是因為四年前的事就反應過度。我媽說家人應該互相幫忙,還說我『已經變成企業人』了。我堅持不變。她還是自己遞了申請。申請表上有一欄問是否由員工推薦,她把我的全名和員工編號都填了上去——這些資訊她當然知道,因為她看過我的薪水單。週一,人力資源部門發郵件給我,語氣很友善,只是確認一下推薦關係,好方便記錄。我坐在那裡想了差不多一小時,然後回信說:『沒有,我並未推薦她,她是自行申請的。』我沒提診所那段往事,只回答了那個問題。她周四才知道推薦無法驗證,立刻打電話給我,尖叫著說我把她列入黑名單,而且現在他們只會認為她是個騙子。我媽說,我其實可以隨便答個『是』,根本不用付出任何代價,現在卻害自己的妹妹錯失一份她真的需要的工作——她有個四歲的孩子,三月時工時也被砍掉了。我總是一再陷入這種情況。我只要回個『是』,一封郵件就結束了。但那會是對自己寫下的謊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