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女兒今年二十歲,最近決定在休學一年後重新回到大學就讀。幾個月前,她因為覺得大學不適合自己而選擇退學。儘管我們一直勸她不要輕易放棄,她還是搬去和男友同住,並開始在他家經營的餐廳打工。當時,我為她專門設立的帳戶裡還剩下超過三萬美元。我和太太原本計畫要翻新廚房,所以決定把這筆錢用在這項工程上。

在她離開之前,她問我能不能把這筆錢拿去用。我拒絕了,明確告訴她那是專門用於學費的,而且也提醒過她:如果她真的決定離開學校,我們就會把錢用在別的地方。她當時說她懂。

現在和男友的關係沒能走下去,她後來找的工作也不理想,於是又想回到學校。當她發現我們已經把那筆錢花掉時,嚇得目瞪口呆。她說她以為我們只是在嚇唬她,根本沒想到我們會真的動用那筆錢,畢竟我們還在幫她年幼的弟弟付學費。

我跟她说,她可以兼職工作、去社區大學念書,或是繼續住在家里免費住,一邊存錢一邊準備進學。但她很生氣,現在連媽媽打來的電話都不接。

太太覺得我們應該再幫忙,但我們即將退休,存款已經嚴重不足。我覺得我們早就警告過她,也給了她其他選擇。我到底做錯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