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朋友嚴重身心障礙。他患有無法治癒的神經系統疾病,導致他雙腿失去正常活動能力。他住在輔助生活機構裡。
由於他的殘疾,他獲得了政府援助,包括食物券、現金補助以及許多其他福利。他非常聰明,聰明到我會向他請教建議,而且他有多段友誼和感情關係。他還有學士學位,每天都會健身,並且有一個富裕且支持他的家庭。在這裡我只是為了把事實說清楚。
他是那種以節儉為榮的人。他聲稱這是他民族傳承的一部分。但事情已經發展到一個地步,他認為當我們見面時,他讓我幫他付咖啡錢之類的東西,他自己也等於在省錢。比如,他只會帶5美元來買一杯7美元的咖啡,現在我就被迫要補上差額,而在他心裡,他等於用5美元買到了一杯7美元的咖啡。
考慮到他的情況,我會讓他佔點小便宜,因為我不會為了幾塊錢被佔便宜而發飆。而且他的人生很糟糕,患有無法治癒的疾病,行動能力還在慢慢喪失。但讓我心煩的是,他告訴我他正在刺很多刺青,因為他從政府那裡得到了很多錢,不知道該怎麼花,必須在失去這些錢之前花掉它,而且在名下擁有太多錢會導致他的福利減少。這是一種反向激勵,但規矩不是我訂的。
當他從政府那裡拿到一大筆現金,卻決定把錢花在昂貴的刺青上,因為他想不出其他好的花錢方式,例如在我們出去玩的時候付他該付的那份錢,而我卻一直在補貼他的咖啡和點心,我為此感到憤怒,我是個混蛋嗎?我漏掉了什麼嗎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