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單來說,我和認識六年的摯友一起去了一個大城市看演唱會,同行的還有我有身體殘障的姐姐。朋友喝得太多,我幫她拿手機,免得她弄丟,也順便拍些照片和影片。離開演唱會時,因為姐姐行動不便,我們必須搭電梯。我在人群中喊她,但她沒聽見,直接走下樓梯了。兩分鐘後我才發現還拿著她的手機,立刻追出去找她,可她已經不見蹤影。接下來兩小時,我跑遍各處尋找她,問保安、給人看她的照片,反覆檢查捷運站和場館,甚至一度想放棄。後來因為姐姐身體狀況,我只好先送她回家,然後一個人繼續找。夜深人靜,一個年輕女孩獨自在陌生城市裡,我開始感到害怕,於是回到姐姐家,看看她是不是已經先到那裡了——但沒有。我試著打電話給她哥哥,只聽到語音信箱。一位共同的朋友提醒我,應該打給她父母。我一直避開這一步,因為他們很嚴格。但最終還是撥了電話,告訴他們找不到女兒時,我真的嚇壞了。我邊哭邊說,她媽媽在電話那頭說這是她最害怕的噩夢,馬上啟程開車兩個小時趕來。我姐姐的丈夫幫我報了警,並陪我一起回市區。我們去了警察局,同時朋友也聯繫醫院,場館保安也在全力搜尋。直到凌晨兩點半左右,也就是演唱會結束四小時後,我終於在一個我已經查過大概十次的捷運站找到了她。她靠在牆邊,說自己一直都在那裡,但從沒向警方或保安求助。她身上有濃濃的嘔吐氣味,明顯還醉得很厲害。我一看到她就哭了出來,立刻通知所有正在找她的人。雖然鬆了一口氣,但我心裡又驚又累,壓力爆棚,也有點生氣。整整幾個小時,我真的以為她可能已經出事了,甚至覺得這一切可能是我的錯。我姐姐的丈夫和我一起等她,直到凌晨三點多,她才終於清醒過來。
我因為叫了朋友的父母而錯了吗?
六年的摯友在演唱會喝醉走失,我焦急尋找四小時後終於找到她,卻因聯絡她父母而陷入自責與情緒崩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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