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前夫是共同撫養小孩。上個學年結束時,他希望我幫兒子申請兩座城鎮外的一所更好的學校。一開始我因為接送時間問題不願意,但後來還是答應了。兒子會從五年級就讀中學,是那間學校最低年級的學生。最近我們才發現,他的表兄弟和最好的朋友也即將進那間學校,還一起參觀過校園。上周,前夫突然告訴我,他要搬到離現有學校更遠的另一個鎮,並打算在十一月把兒子轉到他新住處的學校。那間學校是小學,兒子就會變成五年級的小學生。兒子跟我們兩人都說了,他不想換學校,因為原本那個學校有他親戚和好朋友,他覺得那邊很酷,而且已經離開了第一也是唯一一所待過的學校,不想到處搬家、重新適應環境。我當然也希望他能留在原來的學校,但前夫卻說他無法配合,接送會太麻煩,影響工作,而且孩子習慣了就會難以改變。他還說我只是一意孤行,想佔上風——可明明最開始提議這間學校的人是他啊。我其實一直尊重兒子的感受,也在認真考慮他的想法。我這樣做,真的錯了嗎?

***補充:就在我們爭執完兩個小時後,他突然打電話過來,說完全改變主意了,現在他也同意讓兒子留在原來的學校。他好像從頭到尾都早就想通了,根本不像剛才那樣激烈反對,好像我們根本沒吵過一樣。但結果是,兒子如願以償了 💁‍♀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