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完試後,我邀請我朋友來我家玩。我們準備回家前,先到麥當勞吃點東西,這時她問我可不可以去沃爾瑪。我已經跟爸媽說我們考完試會直接回家,但她一直求我,所以我答應了。我們搭公車去沃爾瑪的路上,她在另一所學校停了下來,因為我朋友想去見她另一個朋友。那時候,對她們來說是午餐時間。她朋友問我們,她可不可以翹課跟我們一起去,我朋友答應了。我有點不確定,因為她剛剛才拒絕我朋友跟我們一起來,結果她朋友卻可以?
總之,我們到了那裡後,先去了一家一元商店買零食。突然間,我看到她朋友拿了一條KitKat,然後塞進包包裡。我立刻把我朋友拉到一旁,問她為什麼要偷東西。她告訴我,她爸爸很少給她錢買零食之類的。我聳聳肩,然後我們就前往沃爾瑪。
到了沃爾瑪,我感覺有點不對勁,就跟她們說我會在外面等她們。過了三十分鐘,她們還在裡面,所以我打給我朋友,她說她快好了,正在試穿衣服。又過了十分鐘,她們還是沒出來,所以我決定進去裡面找她們。當我找到她們時,我朋友跟我說:「我們被抓到了。」什麼意思?被抓到?我腦中突然閃過一個念頭。被抓到偷竊。
我立刻丟下她們,走到店門口。從那裡,我看到經理在跟她們說話,並要求查看她們的包包。她們一直拒絕,然後在某個時候,她們就直接跑走了。我也跟著她們一起跑,但我保持著距離。我不想惹麻煩,因為我根本就不應該在那裡。這就是我丟下她們的原因。而且,要知道,她們偷了價值超過100美元的東西,像是防熱噴霧、項鍊等等。(雖然是她朋友偷的,但我朋友也幫忙了。)我知道你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