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剛參加完一位朋友的婚禮。我是新郎那邊的人,我們雖然沒有血緣關係,但從小就以表兄弟姐妹相稱,因為我們小時候,我們的姑姑和叔叔曾短暫交往了幾年,之後我們就一直保持著密切的關係。
在婚禮網站的禮物登記頁面,上面寫著:「請勿送禮,請以新郎已故父親的名義,向心臟及中風基金會捐款。」
於是,我以他父親的名義向心臟及中風基金會捐了500美元,並在賀卡裡附上了捐款截圖。當新娘打開賀卡時,她氣瘋了,對於我沒有給他們500美元感到非常生氣,即使網站上明確表示他們希望這樣做作為禮物?現在所有人都說我做得很粗魯,我真的超級困惑。
編輯:我想補充一些大家在留言中問到的問題,只是想確保所有細節都交代清楚。我和新娘相處得很好,她也喜歡我的妻子。這不像她的作風,我不知道她是否把「代替 (in lieu of)」理解成了「連同 (along with)」,而不是「取代 (instead of)」。所謂的「所有人」是指婚禮上的許多賓客。那是一場小型後院婚禮,大約有60位賓客,他們在切蛋糕後才打開禮物。其他人除了捐款之外,還送了禮物或小額現金。
編輯二:我的朋友剛傳訊息給我,他跟我解釋了一些情況。我想,那場小型婚禮並不是她理想中的婚禮。他們正經歷財務困難,那已經是他們所能負擔的全部。他說他們一直在討論發生的事情。他說,500美元的捐款佔了他們婚禮預算的一半,這讓新娘情緒失控,因為她對於無法做得更多感到很失望。
